原长安收费站物业污水接入截污管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
资金来源: 其他
受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的委托,对原长安收费站物业污水接入截污管网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建咨询(东招)-2020-009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原长安收费站物业污水接入截污管网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768,644.52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原长安收费站物业污水接入截污管网工程项目 1项
六、供应商资格:
○ 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磋商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如果提供虚假承诺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05月15日起至2020年05月22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执行: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上述资料中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