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产成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19     浏览:42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产成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JNJL-FW-139
招标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产成品运输服务项目,已由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矿业事业部研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产成品运输(发运起始地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后附件,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必须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99)》的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运输业绩;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19日09时00分到2020年05月23日17时00分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企业-近三年同类业绩。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招标文件500元/包,售后不退。

4.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5.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 6017 0282
E-mail:ztbcg777@163.com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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