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购—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PE及PPR给水管材、管件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PE及PPR给水管材、管件入围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所PE及PPR给水管材、管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入围供应商。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1年度PE及PPR给水管材、管件入围项目。
入围内容:
一标段: 采购PE给水管材及管件。
二标段: 采购PPR给水管材及管件。
二、质量要求:合格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供货周期:2年
五、报名条件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如供应商为制造商,要求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所代理的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2、一标段:供应商须是具有该类产品制造资历的企业,近三年(2017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与地市级供水单位签订的PE管供货合同业绩原件;
二标段:供应商须是具有该类产品制造资历的企业,近三年(2017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与地市级供水单位签订的PPR管供货合同业绩原件;
3、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证;
5)一标段:提供近三年(2017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与地市级供水单位签订的PE管供货合同业绩原件;
二标段:提供近三年(2017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150万元与地市级供水单位签订的PPR管供货合同合同业绩原件。
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只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才能获准参加投标。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5 月25日至 2020年 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工作时间)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 6017 0282
E-mail:ztbcg77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