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防爆电机安全十法则

   日期:2020-07-03     浏览:28    
       矿用防爆电机是用于矿井下的防爆电机设备,对矿山工人的安全和地下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都具有很高的安全要求,因此必须保持防爆电机的安全,在正常的安全状态下操作,我们必须遵守以下十个规则。
  1、进入矿井之前,必须由专职的防爆内部检查人员对矿用防爆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经过反省并通过合格证后,取得了“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功能。用于产业试运行的防爆电机产品必须具有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颁发的“产业实验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山副总检查长批准。否则,禁止下井。
  2、矿用防爆电机设备额定值的应用发生变化,停止技术的修改必须由国家授权的矿产品质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进行检查。
  3、矿用防爆电机设备的操作,保护和修补必须符合防爆功能的技术要求。防爆功能受损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严禁继承应用程序。
  4、加强对井下应用中防爆电机机能的反思:
  (1)防爆电机的培训(兼职防爆内省员),每班-多只能对自己指挥的防爆电机进行一次反省。
  (2)专职的防爆检查员每周-多两次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的防爆电机进行反思。每周-多一次对低瓦斯矿井中的防爆电机进行自检。
  (3)专职和兼职的防爆反省工作人员必须满足防爆反射省的需要。

 
  5、矿用防爆电机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和电缆的施加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额定电压等级,否则将被视为爆炸。
  6、高瓦斯,煤矿瓦斯涌出应用9号防爆电磁开关端子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
  7、使用开关控制进线设备控制能量线的收支被认为是爆炸(收支泄漏检测继电器的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8、任何防爆电机设备,无论其在井下的应用如何,均应根据防爆要求予以停止。
  9、防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以下环境之一被认为是失爆。
  (1)外壳有裂纹,焊接和重大变形(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入深度超过5mm)。
  (2)防爆外壳表面有锈皮零落(锈皮的厚度为0.2mm以上)。
  (3)隔爆室的检查孔的开孔板是否松动,破裂或使用了普通玻璃。
  (4)隔爆设备的隔爆室间接穿透,拆下隔爆设备接线盒中的隔爆绝缘座。
  (5)锁紧装置不完整,变形和破坏不会起到锁紧的作用。
  10、防爆外壳的修理应符合《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修补规定》,必须由具有防爆检查资质的单位或制造商停止补缀。
  矿用防爆电机井下作业一般使用YBK2防爆电机和YBK3防爆电机设备。
转自:www.zuolid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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