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三期环式干燥器更

   日期:2020-07-04     浏览:37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三期环式干燥器更换列管干燥器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20211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三期环式干燥器更换列管干燥器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20211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补充内容”具体规定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补充内容”具体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7月10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补充内容”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补充内容”具体规定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补充内容”具体规定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三期环式干燥器更换列管干燥器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1.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肇兰路24号;

1.3工期:总日历天数:171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对三期饲料车间原有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改造范围在原三期场地内,本次改造包括不限于如下几部分:分离干燥单元、蒸发单元、冷却输送单元、变配电所以及新增各单元配套的DCS系统;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物资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及土建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1.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或①③: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投标人承揽过类似化工或乙醇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封面页、盖章页);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5.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5.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相应的土建施工资质和/或相应的安装资质。

2.5.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2.6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5:00时,授权委托人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等资质材料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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