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5号线

   日期:2021-03-08     浏览:17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空港线一
期工程水利资料编制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吉林   2021-03-08

招标编号:DFA-BFJL-DL-20210332  招标编码:CBL_20210308_104652563
开标时间:2021-03-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8.8777万元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103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空港线一期工程水利资料编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空港线一期工程水利资料编制。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内容:本项目的任务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空港线一期工程开展水利资料编制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工作结束为止。

2.5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6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三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至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提供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1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报名注册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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