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6、7号线交通分析设计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 吉林 2021-03-08
招标编号:HYZB-2021-110 招标编码:CBL_20210308_104653728
开标时间:2021-03-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6、7号线交通分析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1-110
1.招标条件
受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6、7号线交通分析设计进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6、7号线交通分析设计
项目编号:HYZB-2021-110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建设规模:轨道交通施工周期长、影响范围广,不可避免地占用道路资源,使得道路的通行能力衰减,引发交通流的转移,从而使得区域内道路服务水平和通行能力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容易形成交通瓶颈,对区域路网的交通运行带来影响。
地铁5、6、7号线总共59处站点,需进行评估40处,其中:
地铁5号线共18处站点,需对其中12处站点进行交通分析,分别为西南枢纽站、超强街站、顺达路站、越达路站、安新路站、蔚山路站、硅谷大街站、繁荣路站、湖西路站、工农大路站、同志街站、东大桥站。
地铁6号线共22处站点,需对其中12处站点进行交通分析,分别为祝家屯站、飞跃广场站、欧亚卖场站、光谷大街站、硅谷广场站、蔚山路站、南四环路站、南湖中街站、南部新城站、吴家店东站、聚业大街站、省博物馆站。
地铁7号线共19处站点,需对其中16处站点进行交通分析,分别为汽车公园站、西四环路站、兴安路站、安庆路站、吉大四院站、南湖大路站、礼拜堂站、工农广场站、亚泰大街站、东岭南街站、东南湖大路站、赛德广场站、会展大街站、自由大路站、公平路站、东环路站。
地铁施工期间对道路资源的占用将导致沿线区域交通受到影响,线路两侧部分存在穿越需求的交通将受到施工区域的阻隔。直接影响区域共涉及行政区8个、主干路以上级别道路共30余条,周边区域也将间接受到影响,因此需要对地铁全线区域交通影响进行分析。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5 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6、7号线工程的交通分析设计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申请人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专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级别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于本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于本项目的业绩。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7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 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4)企业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7)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报名注册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