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群力公寓项目景观、道路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群力公寓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道路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群力公寓项目景观、道路等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城小区东北角地块(即北邻友谊西路、东邻兴江路、南邻群力第一大道、西侧群力新城小区待建用地围合区域)。
2.3建筑规模:总用地面积约为6.8万平方米。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90天,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其中2017年10月5日道路施工完成。
2.6招标范围:景观、道路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须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盖章)。
项目经理须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本企业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佐证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佐证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
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经理。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查询结果为准)(加盖公章);
(10)项目经理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2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查询结果为准),如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将被否决。
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人:郭建聪
电话:0312-2664462 2664465
传 真:0312-2664465
邮 箱:18831252045@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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