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品购销员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规定必须持证上岗
90种工种之一。为了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为加强医药市场管理,提高药品营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购销假冒伪劣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医药行业就业准入制度,及GSP认证复查要求,从事药品营销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定义:
医药商品购销员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必须执行劳动准入制的工种(欲从事本工作必须取得上岗资格),为药品经营企业从事采购、销售及咨询的人员。
要求具备资格人员范围:
从事医务工作,各大药房,医院,社区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医药批发、连锁、药厂购销业务等有关从业人员;正在从事药品经营或拟从事药品经营,但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的人员。
学习内容:
医药商品购销员基本要求、顾客服务、医学基础知识、药物基础知识、药品销售、药品介绍。
从业方向:
医院、社区医疗服务站、药房、医药公司、制药企业以及医药行业经销系统。
颁发证书: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说明:本证书是医药行业经销从业人员必备上岗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
收费标准:
中级750元,高级1600元,均含考试办证费,3个月后取得证书。
报名须带:
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2.准备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2张(蓝底)。